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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校内创新创业导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12  来源:   点击量:

关于征集校内创新创业导师的通知(1)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规范大学生创新创业运行和管理。提升创新创业工作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发展水平,充分发挥校内导师在创新创业过程中的指导作用,积极引导师生参与创新创业教育,提升创新创业服务水平。经创业学院研究决定,现面向全校开展校内创新创业导师征集入库工作,建立和完善校内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加快建立一支高质量、高水平的校内创新创业导师队伍,以推动学校双高建设、双创工作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

学校主导、自愿申请、择优聘任的原则。

二、征集对象

具有创新创业辅导经验的教职员工。

三、征集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政治思想过硬,坚决拥护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拥护国家各项方针政策;

3.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情操,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爱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

4.具备创新创业教育、创新创业项目指导、创新创业大赛指导、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相适应的战略思维、政策研究、理论指导能力,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和沟通能力。

(二)具体条件

具有创新创业指导经验,在创新创业指导上取得一定的成绩;具有创新创业教育指导等培训经历或者具有校外孵化器、众创空间创新创业指导经历。

四、导师权益

1.应邀讲授创新创业课、讲座、论坛等活动;参加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示范基地、创业项目、创新创业竞赛等相关遴选或评审活动,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报酬;

2.优先推荐担任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赛等赛事评委;

3.优先选择项目进行指导和孵化;

4.优先参与学校开设的各类双创培训活动。

五、征集流程

(一)推荐。各二级学院根据征集条件推荐,本着公开公正、共建共享、以用为本、确保质量的原则,尽量从具有创新创业经历教师中择优推荐候选人,指导学生团队获“互联网+”、“挑战杯”、“乡村振兴”等创新创业类大赛省级铜奖(三等奖)及以上的指导教师优先考虑推荐。

(二)报送。各二级学院将《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导师报名表》(附件1)、《xx学院创新创业导师推荐汇总表》(附件2)以及个人证明材料附件,报送到创业学院。

(三)审核。创业学院对二级学院推荐上报的人选进行审核。

(四)公示。根据审核结果,创业学院对入选校内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的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校内公示。

(五)聘任。公示期无异议,创业学院将与所有入库的校内优秀创新创业导师签订聘任协议,对聘任期限内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创新创业导师颁发聘书。首聘期限一般为两年,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续聘。

六、报送要求

(一)报送方式

各二级学院根据创新创业导师要求遴选推荐导师,由拟推荐导师填写《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导师报名表》(附件1);由各二级学院填写《xx学院创新创业导师推荐汇总表》(附件2),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于1212日前将《报名表》word电子版和《汇总表》PDF扫描版、excel电子版一并压缩发送至邮箱 zimecyxy@163.com或陶珺瑶的企业微信。文件请命名为xx(学院)+双创导师。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陶珺瑶,联系地点:综合楼1111,联系电话:87772695

本次导师征集为校级创新创业导师,每个二级学院推荐1-3名优秀教师,创业学院组织专家择优评选、公示、认定、入库,主要协助学校做好创新创业工作。二级学院可根据情况聘任本学院的创新创业导师,主要负责本学院的创新创业工作。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创业学院

2022年12月6日